近期,市場上出現(xiàn)以“免加盟費”“高回報”“免費培訓”等為噱頭,以我公司下屬子公司名義,開展招商加盟的違法經(jīng)營活動,并在宣傳材料中擅自使用“北京同仁堂”“同仁堂”文字及雙龍圖案組合商標,用于宣傳、銷售,欺騙消費者,誤導公眾,嚴重侵害了同仁堂品牌權(quán)益。對此,我公司鄭重聲明:
一、我公司從未允許下屬公司使用“同仁堂”商標、字號及任何含有“北京同仁堂”“同仁堂”字樣的標識,對外開展招商加盟活動,該類合作、加盟、宣傳、銷售行為均與我公司無關(guān)。
二、我公司是“同仁堂”商標唯一合法持有人,是“同仁堂”字號的唯一合法承繼者,未經(jīng)我公司書面授權(quán)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、在任何場合使用“同仁堂”或“北京同仁堂”字樣及任何其他含有“同仁堂”的中文、外文或拼音(含縮寫)及圖案的標識。我公司在授權(quán)控股公司或關(guān)聯(lián)公司使用“同仁堂”商標或字號時,均履行嚴格的書面授權(quán)程序,并禁止轉(zhuǎn)授權(quán)。
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識別,以防上當受騙。
中國北京同仁堂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
2024 年 8 月14日